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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通过省级验收

作者:李永真 发布日期:2020-04-28 16:55 浏览量:598

近日,福建省121地质大队地环院承担的龙岩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省普查验收组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档案局等单位的专家组成,并在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的陪同下,深入永定区实地抽查核对。

  省普查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仔细查验相关资料、现场交流后,对龙岩市永定区普查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认为龙岩市普查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各项工作推进扎实有力,入户调查质量较高,普查宣传动员广泛深入,普查工作制度全面、成果资料完整,普查工作特色和亮点较为突出。

        据悉,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每十年开展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通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基本摸清了辖区内各类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了各类污染源档案和数据库,为加强我市污染源管控、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生态赋能行动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加快推进龙岩市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动建设新福建、新龙岩再上新台阶。该项目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进一步提升我队立足公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改善地区环境质量的专业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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